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凌示范区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支持措施》已经管委会同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杨凌示范区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支持措施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稳增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杨凌示范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杨凌示范区凝心聚力抓投资促增长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制定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相关支持措施,且一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1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3万元,二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2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5万元,三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3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5万元,四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5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3万元,当年完成合同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当年完成合同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首次入统且当年累计完成合同额达2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四、支持政策分别按照季度和年度确定的企业范围予以实施,季度与年度奖励支持措施不重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