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第一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0〕24号)、《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0〕67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现将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项目第六批拟补资金43.24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邵国昌联系电话:65020529通讯地址: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大楼1507室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8日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项目第六批补助资金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所属乡镇实施主体项目批次项目名称计划投资申请补助资金原已拨付资金本次补助1中洲镇淳安木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茶叶新品种推广示范28010079.612.822千岛湖镇淳安千岛湖屏湖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第二批中华蜜蜂产业提升发展402015.4233大墅镇大墅镇人民政府第一批“大下姜”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毛竹加工150756015合计470195139.64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