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市产业研究院(简称产研院)建设,强力打造符合我市产业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生态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的创新型人才引进机制,引入支持我市产业项目及产业研究院建设,支持我市产业研究院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三)对于产研院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所新设立的衍生企业加大上市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局、财政局)(四)鼓励产研院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制造业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五)对产研院或者其衍生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六)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容错机制,(责任单位:各产研院牵头建设单位)(十一)对于产研院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所新设立的衍生企业,再对相应产研院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十二)优先安排产研院及其衍生企业项目要素,(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十三)支持产研院及其衍生企业申报各种试点示范,市直各部门、产研院建设牵头单位对产研院充分放权,根据产研院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进度和对我市产业发展贡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