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企〔2022〕3号各有关企业: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省级奖励资金的通知》(莆财企〔2021〕49号)文件精神,我区4家企业符合2021年第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现将奖励资金23.7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该资金列入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支出指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请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2021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省级奖励资金拨付工作,并做好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附件:2021年一季度获得省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汇总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莆田市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1年一季度获得省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产值审核高新或高成长企业奖励电量(万千瓦时)奖励标准(元/千瓦时)奖励金额(万元)备注1福建省莆田富邦实业有限公司符合高成长138.050.113.802莆田市百合鞋业有限公司符合高成长47.370.14.73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高成长24.300.12.424福建华峰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56.120.052.80合计(4家)265.84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