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工匠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3号),经申报和审核,拟确定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具备珠海工匠企业自评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2023年2月25日—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022年珠海工匠企业自评资格名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