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20〕4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青田县供销系统实际,新建基层社项目(东源供销有限公司)、“供富大篷车”项目等6个项目已经中介机构审计及项目验收,现拟将省财政扶持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2022年度省供销社财政资金已完工项目汇总表》),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向青田县供销社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省财政扶持资金落实情况公示期满后将报送青田县财政局核发,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监督电话:0578-6824648附件:2022年度省供销社财政资金已完工项目汇总表.doc青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