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申报支撑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工信部等八部门于2023年1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此次我局委托的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申报支撑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相关试点政策解读与指导,需涵盖公共领域车辆界定分析,(二)新能源汽车新技术创新及发展路径分析,需涵盖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思路、举措、目标等方面,(三)厦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政策和管理机制布局分析,(四)厦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安全管理路径分析,(五)按照《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形成《厦门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方案》,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送达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要求(一)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二)投标人概况(成立时间、财务状况、单位人员概况、业务开展及其他反映综合实力的情况),(四)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申报支撑服务提纲,(五)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申报支撑服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