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和鼓励良庆区企业对自主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工作,根据《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良庆区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良政规〔2021〕10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对辖区企业承担和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级科技项目中给予配套城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及条件(一)支持对象为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均在南宁市良庆区,二、配套资金补助办法(一)企业开展关键核心自主研究且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按照申报企业实际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10%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同一年度同一家企业最高支持2项,按照申报企业实际获得经费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不超过50万元/项,自治区级不超过20万元/项,市级不超过10万元/项,同一年度同一家企业最高支持2项,四、申报方式按照《2021-2022年度南宁市良庆区企业承担和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自行申报,附件:1.2021-2022年度南宁市良庆区企业承担和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2.申报材料清单及其说明2023年2月17日(联系人:梁荫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