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科技厅拟开展数理化和地球科学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建设和运行满5年(含)以上的17家数理化和地球科学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参加本轮周期评估(具体参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实验室依托单位、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http://202.61.89.168/zdsys/)进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已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凭相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照提示填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报告”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工作绩效统计表”,按照提示审核实验室负责人提交的实验室材料,主管部门按照提示审核实验室材料,三、评估说明(一)2023年度数理化和地球科学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参评的各实验室及依托单位须按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规则》等考评系列规范的要求,(三)实验室可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中选择性填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回避申请表”,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和参评实验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估的公正性,四、材料报送各实验室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带有水印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报告”,分别由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附件:2023年周期评估参评数理化和地球科学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名单附件:2023年周期评估参评数理化和地球科学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名单.doc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