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助标准1.检验检测类:用于企业或创客(或创客团队)与科技局审核通过的创新载体开展检验检测、检测认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使用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抵扣70%,累计使用超过5万元后,2.检索查新类:用于企业或创客(或创客团队)与科技局审核通过的创新载体开展文献查新、科技查新、专利检索、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等科技服务,使用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抵扣70%,累计使用超过5万元后,3.综合服务类:用于企业或创客(或创客团队)与科技局审核通过的创新载体开展技术合作、工业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使用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抵扣50%,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酌情自主申领科技创新券,一家企业申领不超过10万元,次年的申领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创客(或创客团队)可分批、跨年、多次申领科技创新券,直接向该服务机构发放相应额度的创新券,2.提交《海曙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服务合同、服务记录和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企业自付款凭据等相关纸质材料(付款凭据支付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联系人:李超芸电话:55883683附件: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券兑现项目申报材料海科(2023)1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曙区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doc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