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我区2022年第四季度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贴,受理电话:8882213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高明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x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