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3〕36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二、申报程序(一)申报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三、相关要求(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函报送市人社局704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科),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联系电话:83881823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刻盘)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式审查清单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刻盘)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