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制定了《遂宁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2月10日遂宁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决策部署,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认定、指导工作,园区具有较完善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和后勤服务体系,属地政府已出台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在园区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原则上不少于3家,第三章申报材料第六条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包括:1.遂宁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申报表,6.遂宁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数字经济产业入驻企业情况汇总表,第四章认定流程第七条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的基本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对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认定为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第八条对新认定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给予授牌,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