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重点围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遴选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申报地区或部门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三、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四、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二)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704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科),(三)申报材料以纸质形式运转,五、相关要求(一)请各申报人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二)各相关单位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初审把关工作,联系电话:83881823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形式审查清单(刻盘)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刻盘)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