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西咸新区管委会、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支持担保服务,(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先投后股”试点具体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市(区)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转企业投入财政科技经费,将参与“三项改革”试点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各试点市(区)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试点市(区)政府、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投资运作方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各试点市(区)政府、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试点市(区)政府、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设立“三项改革”计划项目具体内容:在省科技计划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探索“以演代评”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省教育厅、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科技经纪人参与科研项目转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建立作价入股专门持股平台具体内容: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具体内容: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建立知识产权公开和集中发布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形成的知识产权进场交易,(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试点高等学校、试点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