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提升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印发〈嘉定区绿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镇绿色创建实际需求,制定《嘉定区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使用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2月7日嘉定区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使用指导意见为提升嘉定区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同步提升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关于印发〈嘉定区绿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农委〔2022〕35号)精神,结合各镇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奖补资金种类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包括两类,创建主体包括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生产经营主体,其中统筹使用奖补资金的,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