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二、评价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三、工作要求(一)申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二)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自评表从培育平台下载并盖章,同时附附件2中第1、3项相应纸质材料,培育平台于1月1日开放,(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培育平台,于3月7日前将推荐报告、备案表(格式见附件3)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报送我局,四、联系方式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成都市工业合作联社):028-87710082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61885840培育平台技术支持:0571-56137700点击下载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参考)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表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操作手册6.各区(市)县咨询电话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