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总部经济政策支持、载体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集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总部经济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体系,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予以补助,补助比例根据总部企业星级评定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建设项目,在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中对总部企业予以支持,建立市、区领导联系总部企业制度,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设立相应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各区、县(市)负责研究、制定、细化本辖区总部经济的发展目标和推进举措,并及时将本辖区总部经济支持政策、总部经济发展情况报送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发布总部企业名单,各区、县(市)应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动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