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0号)要求,经2022年第60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我厅拟批准同意设立衢州市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增设温州市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鹿城园区、龙湾园区,现对拟设立和增设园区的2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2日—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7805,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