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新兴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科技中心等重要发展战略,支持科技保险公司在试验区内建立总部研发和创新中心,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金融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金融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三)打造国际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中心,支持支付机构跨境发展,给予其境内控股公司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争取到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创新市场试点的市场运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服务挂牌企业融资和“认股权”挂牌托管,打造国际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创新高地,支持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