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46号),以下人员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金额为5000元/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5日,1.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公示期内访问“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填写领取补贴的账户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2),如企业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活动或经营相关产品,请于2023年2月5日前下载填写《从事“三新”活动小微企业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向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补贴按规定金额6500元/人发放,2.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反馈,公示结束不再受理,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汇总表.docx附件2领取补贴账户信息填报步骤.doc附件3:从事“三新”活动小微企业申请认定表.xls附件4: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pdf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