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关于公布2022年标准化示范场、美丽牧场和数字化牧场名单的通知》(甬农机牧〔2023〕1号)和《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绿色畜牧建设项目的通知》(余农〔2022〕181号)文件精神,我市正大猪业(余姚)有限公司等三家规模养殖场组织实施省级美丽牧场创建工作,浙江博凯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数字化牧场创建工作并全部通过验收,拟对上述畜禽养殖规模场给予资金奖励合计7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奖励资金明细请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62665806,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