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独角兽八条”)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前沿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独角兽企业(含潜在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和新引擎,现推出加快独角兽企业集聚发展的八条措施,一、打造400万平米独角兽企业集聚区释放400万平方米的优质空间,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南中轴大红门首都商务新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和丽泽金融商务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为支撑的“1+3”格局,二、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支持区政府每年计划投入10亿元对独角兽企业空间载体、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市补贴、高管个税、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三、降低独角兽企业办公空间成本优先保障独角兽企业发展空间,北京看丹独角兽创新基地、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南中轴大红门首都商务新区租金不超过3元/平方米/天,四、建立独角兽企业上市服务机制组建独角兽企业上市服务专班,对纳入“丰泽计划”的优秀创新团队和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六、提供独角兽企业创新应用场景支持协助独角兽企业首创产品的应用推广,独角兽企业优先参与丰台区政府投资的应用场景计划、新兴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优先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广示范渠道,原《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丰科园委发〔2021〕13号)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