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关于印发《漳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3-01-29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2023年1月6日漳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以下简称储备粮)管理,第二章职能职责第七条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拟定本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负责对本级储备粮轮换行为及数量、质量进行监管,第十条储备粮承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根据储存品质和储存年限情况,储备粮轮换计划由同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第四章轮换执行第十四条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轮换计划有序组织轮换,第十五条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在轮换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及时向同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提出延长轮换架空期的申请,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二十条储备粮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执行,第六章财务与统计处理第二十三条储备粮轮换方式和保管、轮换等费用由同级财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储备粮保管、轮换等费用等的处理按照《漳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按季度向同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上报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应当上报轮换架空期、入库粮油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结果等,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审计、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轮换、储存、利息费用、贷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轮入储备粮不符合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指标标准。

更多精选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2023-01-2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