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相关企业:为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大对市级众创空间的扶持力度,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对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经企业申报,我局研究,现将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对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深入众创空间、孵化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对辖区内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摸底调查,对潜力企业重点培育,指导帮助申报企业提升各项创新能力指标值,力争达到认定要求,附件:市级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结果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