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2023年一季度全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县财政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1500万元(含)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3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一季度工业产值1500(含)-2000万元的给予奖励1万元,一季度工业产值2000(含)以上的给予奖励2万元,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一季度新增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入库企业按每家4万元给予奖励,2023年一季度限上商贸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20%及以上、季度零售额增量2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个体)给予2万元奖励,2023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增速居全县前三名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四、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具体按企业2023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各乡(镇)人民政府五、促进春节招商对接,各乡(镇)人民政府七、强化企业服务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