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的企业上市支持力度,临港新片区将于2023年1月9日启动企业挂牌上市奖励申报工作,分三个阶段申请奖励,主要包括:以挂牌上市为目的完成股份制改造、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审核机构正式受理企业在境内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二)对于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申请奖励,(三)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条件(一)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及税收户管地均位于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的企业,(二)申报企业需经营情况正常、信誉状况良好,(三)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条件,三、申报方式(一)申报企业自2023年1月9日起,通过一体化平台上市奖励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开放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1月31日,(二)新片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金融贸易处复审并核定上市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