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备案机构: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网络视听节目精品扶持,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补充通知》要求(广电办发〔2022〕360号),现对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组织开展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作品类型,重点鼓励申报处于创作阶段的网络微短剧、微电影,除网络剧、网络电影外的其他类型网络视听节目也可参与此次补充申报,参评作品应处于创作阶段,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3.申报要求,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辖区机构申报,并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平台将作品申报材料提交到省局初评,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