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保险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全力抓好政策落实,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继续做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政策到期后的平稳过渡工作,按《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55号)规定审核,二、主动优化经办服务,各市州要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措施优化、群众生活和出行更加便捷、年节期间基本生活急需、待遇申领相对集中的实际,确保线上线下服务始终畅通领、安全办,服务窗口和一线岗位,确保工作不断档、申领不扎堆,及时满足群众申领需求,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便捷、经办高效,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