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二)做好出行服务,(三)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人社部门要以返乡返岗农民工为重点,(四)做好健康服务,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五)做好文化服务,做好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案件转办工作,工会组织要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区人社部门要动态掌握本区服务行动进展情况,市有关部门要掌握本部门服务行动进展情况,各区人社局、市有关部门形成服务行动总结报送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