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将我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招投标相关工作程序规范如下:一、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一)单项工程投资预算价10万元(不含)以上项目1、单项工程10万元(不含)以上,二、镇、村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报建:经建设单位民主决策后,2、招标申请:建设单位执“查田镇工程项目建设申报表”、项目工程预算书及相关招标决定意见,在工程招标前向镇招投标分中心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审批,3、招标活动:单项工程控制价10万元(不含)以上的小额建设项目交易信息一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交易公告(含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的项目),4、招标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前7天内向镇招投标分中心提出交易申请,向镇招投标分中心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备案后(需提供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备案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7、工程送审:镇、村单项工程10万元(不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送审资料包括:项目批复或补助资金文件,招标代理、施工组织、开工报告、隐检记录、完工报告、变更备案、竣工验收、设计、监理、结算等资料,镇、村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以有相应资质且入围的中介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准,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要有中介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招标控制价1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要公开招标,项目工程图纸设计、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结算审核一律委托龙泉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入库单位实施,镇、村单项工程10万元(不含)以上的工程项目要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其中村级项目审核结果须经村监会审核及联系领导或分管领导(依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文件)签字后并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公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