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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 | 2022-12-16
全力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市场监管全系统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办理业务,帮助市场主体顺利办理业务,以具备条件的托管机构住所(经营场所)为多个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实现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在办理许可审核、现场核查、材料归档等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环节,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靠前服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切实有效畅通复工复产过程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时无法取得联系但通过登记注册预留的电话等方式可联系的企业,对市场主体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对受疫情影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2021年度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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