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和1000万元企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品牌质量提升、协会工作等,对首次升规入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招投中心、县工信和科技局)五、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国家级标准、省级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取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