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城市幼儿园每月每人200元、农村幼儿园每月每人1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年750元,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