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6日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本单位信息化系统的统筹管理,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沪经信推〔2015〕246号)及《金山区区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二、管理责任中心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牵头、协调和建成后日常网络安全管理、等保、密评等工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信息化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申报、招标、实施、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评审重点(一)申报条件项目申报科室(单位)需确保申报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方针政策,4.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组织实施计划以及科学合理的预算安排,(二)评审重点项目申报科室(单位)需结合本区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重点,区政务服务办于每年三季度发布《金山区区级财政预算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三)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业务需求进行申报准备,(四)项目申报科室(单位)在申报准备工作完成后,讨论通过后由中心统一报送区政务服务办,六、实施建设项目申报科室(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监理、信息安全、安全测评、软件测评、数据共享、信息化标准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项目申报科室(单位)经局领导同意后可向区政务服务办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