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漂流经营单位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漂流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漂流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超过禁漂水位线等不能保证漂流安全的情况下禁止漂流,各漂流经营单位要在漂流河道内合理设置救生通道,6.2.2急流为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漂流场所漂流技术指导人员与漂流艇的比例不小于1:1或漂流技术指导人员与漂流者的比例不低于1:5,1.漂流经营单位是漂流安全的责任主体,3.漂流经营单位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5.漂流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漂流经营资格审查指定的水域开展漂流业务,8.漂流经营单位应配备防污设备,禁漂水位线由水上漂流经营单位根据漂流航道情况划定,9.漂流经营单位应在漂流河道内合理设置救生通道并在急弯、紊流、较大跌水等地段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救生点,10.漂流经营单位应在上下码头游客接待处设置保障游客安全的辅助设施,超过禁漂水位线等不能保证漂流安全的情况下禁止漂流,漂流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