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发〔2021〕44号)相关规定,经审核,州本级认定第三批68户企业(单位)符合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拟返还金额602,562.45元,现对州本级2021年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2161945附件:州本级2021年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5日州本级2021年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