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357号)文件和《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乐市财建〔2020〕146号)文件要求,以及市中区政府向省商务厅申报的乐山市“首批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示范项目”任务清单,我局发布了征集函,征集符合要求的项目,并组织专家开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刘家君联系电话:13990609532,特此公示乐山市市中区商务局2022年1月7日附件:2019年第三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2019年度上中顺街区文旅基础设施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