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社会保障类专项资金主要有就业专项资金和对口帮扶协作资金,一、就业专项资金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60号)、《福田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府办规〔2020〕13号)、《福田区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福府规〔2019〕3号)等文件的精神,福田区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和奖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青年见习补贴等,2021年就业专项资金累计安排7,756.96万元,其中:区级预算安排6,996.96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760万元,2021年就业专项资金累计支出6,868.56万元,截至2021年年底,就业专项资金剩余资金888.4万元,由财政统筹收回,福田区对口扶持广东省和平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马山、上林三县,福田区政府每年安排扶贫资金用于解决对口扶持的和平县、南宁市隆安、马山、上林三县的饮水难、住房难、行路难等民生问题,2021年对口帮扶协作资金预算安排4,231.13万元,2021年对口帮扶协作资金累计支出4,231.13万元,福田区2021年社会保障类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单位:万元资金名称收入来源实际支出年末结转财政收回合计上年结转预算安排上级补助就业资金7,756.960.006,996.96760.006,868.560.00888.40对口帮扶协作资金4,231.130.004,231.130.004,231.130.000.00合计11,988.090.0011,228.09760.0011,099.690.00888.40福田区财政局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