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要求,现将2021年烟台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35-6242967邮箱:zscqyck@yt.shandong.cn2021年烟台市申报贴息情况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