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要求和《连云港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一、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发布见习岗位方式本县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都可以申报成为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发布见习岗位,招收见习人员,申报见习基地、发布见习岗位采取网报形式: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单位办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岗位发布、招收就业见习人员),2.离毕业时间3-6个月(根据实际见习期确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见习期时长一般为3个月,确有需要的,经批准可延长,三、就业见习政策保障1.见习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每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县人社部门根据见习人数对见习基地予以补贴:生活补贴为1104元/人每月,指导管理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为184元/人每月,3.见习人员当月见习考勤时间不足15天的不享受生活补贴,咨询电话:0518-83968833咨询部门: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县人社局740室)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