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信息中心: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13号)转发给你们,一、精准把握政策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工作认识,组织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政策,确保工作人员切实领会政策规定,为全市统一政策口径、开展政策宣传、做好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打好良好基础,方便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全国统一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凭证未明确前,迅速制定全市统一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凭证,并强化对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指导和系统培训,市社保中心要会同局信息中心及时调整完善经办系统,按要求做好我市失业保险经办系统与部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的对接,确保转移接续系统畅通,严格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和转移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2022年2月15日(此件公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