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恢复组织跨省团队旅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有序恢复跨省旅游业务,《通知》全文如下: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组织跨省团队旅游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12月15日,根据文旅部加强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暂停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即日起有序恢复跨省旅游业务,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经营无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得经营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十酒店”业务,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恢复跨省旅游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要求,一、全省各级文旅部门要积极督促文旅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文旅部各类防控工作指南,认真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严防疫情通过文旅途径传播,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