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科成〔2022〕2号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岩委人才〔2021〕3号)、《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龙科发〔20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局组织申报,县(市、区)、单位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局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下达2021年度龙岩市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经费100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在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签订任务书,并按《龙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龙财教〔2017〕27号)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项核算、专款专用,龙岩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