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初审推荐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22﹞61号)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企业,2.所推荐的企业必须是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2.基地企业概括: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销规模、市场保供情况、获得荣誉等等,3.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无公害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绿色食品认证等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4.基地面积证明(如租地协议等)、产销量证明(如养殖栏位数量、笼位数量、销售票据等),5.基地企业环保有效文件,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7.基地企业照片(外景照、车间照、荣誉照片等),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三.申报时间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我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基地,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结果,逾期视同放弃推荐申报,联系电话:83296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