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16]13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5号)等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大连市科技特派工作推进情况,我们起草了《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评估办法》),二、起草过程大连市科技局自2021年1月开始,按照科技创新大会局党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杭州等地科技特派工作管理经验,起草了《绩效评估办法》草稿,2021年10月,《绩效评估办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1年12月,三、依据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16]134号)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5号)四、内容说明《绩效评估办法》共分五章十三条,第二章为评估内容部分,五、施行时间《绩效评估办法》自发布30日后实施,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