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发〔2021〕235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绩效管理,附件: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doc大连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联合体绩效自评报告.doc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6日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盟、联合体)的构建和发展,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反映联盟、联合体管理的有关资料信息,(四)联盟、联合体年度工作报告、产业创新链报告等反应年度执行情况材料,绩效评估有以下五方面内容:1.创新活动:联盟、联合体按照协议约定实施“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定期梳理和精心凝练情况,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报告(定期)情况,不少于2家联盟、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情况,促进成员单位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情况,3.服务产业:联盟、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制定产业技术规划或产业技术路线图情况,成员单位参与联盟、联合体活动获得实际利益等情况,第三章评估管理第七条市科技局根据批复备案的联盟、联合体开展绩效评估,由联盟、联合体理事长单位(牵头单位)填报《实质性联盟、联合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和评估所需材料,第八条参加绩效评估的联盟、联合体,该联盟、联合体绩效评估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第十条参加绩效评估的联盟、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