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光明区智慧场景建设资助项目进行受理,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4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三、申报流程(一)线上提交申报: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报表(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在提交申报后耐心等待初审结果,(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报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场景建设项目资助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2号门,(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智慧场景建设资助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