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2022年11月9日大竹县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每年累计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超过10万元部分按1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家、省、市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自申报成功次年起按照年运营要素成本(仅包括水、电、气、网络、房租)的10%、8%、5%给予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在大竹建立数字经济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孵化数字经济企业数超过50家且孵化器整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或孵化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人数500人以上(需按法律规定在我县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每户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相当奖项)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5万元、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