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7号,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1号,现将有关具体要求明确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推荐指标1.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重点支持五个方向,以及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其他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各区及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相关单位各可另推荐1项,2.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仅可申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有关说明1.各区、相关单位推荐项目,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不占用所在区申报限额,各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单位做好指导和把关工作,须经各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相关单位对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审查把关后,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送达市科技局项目受理点,3.联系方式: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李燕梅68786264受理窗口联系人:郁勇68505234、申辰68505233附件:1.《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7号,电子版)2.《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1号。